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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智鹏科技破产重整乱象:程序引质疑 多部门监管缺位谁来护公道?

来源:未知 编辑:沈阳 时间:2026年5月17日

甘肃智鹏科技破产重整乱象:程序引质疑 多部门监管缺位谁来护公道?

近日,甘肃智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件持续发酵,多家中小债权人对重整程序、管理人履职、清偿方案及司法裁定等环节提出异议,认为相关操作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呼吁相关部门介入核查,维护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

一、母子公司闭环操控:一边代管生产获收益,一边申请破产转嫁债务

兰州新区化工商贸有限公司(下称 “兰州新区化工商贸”)是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相关操作存在多重合规争议:既是债权人又是占用方:作为智鹏科技普通债权人,自 2024 年 12 月起,兰州新区化工商贸有限公司在甘肃智鹏科技厂区内利用其设备生产及销售渠道开展经营,截至2025年5月申请破产时已占用5个月,截至目前近一年,但其经营利润明细管理人至今未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管理人仅披露智鹏公司应收其60622.46元,经债权人提交相关经营证据提出异议后,管理人将应收款金额修正为1723956.2元,且兰州新区化工商贸有限公司至今仍拒绝还款。

申请破产重整的合理性存疑:兰州新区化工商贸有限公司长期占用智鹏科技资产开展经营,却于 2025 年 5 月申请智鹏科技破产重整,存在利用司法程序转嫁债务的嫌疑。

投资人招募程序不透明:重整投资人招募仅7天报名期(2025.7.15-7.23),外部机构无法完成尽调与筹资,最终唯一入围者正是其母公司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否违反了《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公开、公平、市场化”的原则?以上可以证实,管理人的上述行为,存在为重整投资人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低价接管资产提供便利,进行利益输送的合理怀疑。

智鹏科技经第三方评估资产价值 13311.58 万元,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仅拿出 8300 余万元用于整体债权清偿,另外 5000 万元用于企业再生产,以低于资产估值的资金承接全部债务,严重损害企业资产价值。

二、清偿方案显失公平:分段清偿规则引发较大争议

重整方案对普通债权人实施分段式清偿,公平性受到广泛质疑:1.普通债权清偿率区间为 0.5%—20%,大额债权清偿比例显著偏低,大额债权受偿权益未得到合理保障;

2.数十位大额供应商,仅能拿到不足 1% 的清偿,大量中小债权人因回款受阻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

3.既然商贸公司愿意花1800万抵债并生产,说明企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承办法官采信甘肃中恒致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模拟清算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无视企业实际经营价值,引入市场化投资人本可实现更高清偿比例,却被人为限制偿债空间。

三、法院司法程序存瑕疵:强裁与复议处置引发争议

本案司法程序存在明显瑕疵,兰州新区人民法院的相关操作引发数十位债权人质疑:

1.重整计划表决未获通过:2025 年 12 月 22 日普通债权组第一次表决未通过;12 月 26 日第二次表决,同意率仅 2%,98% 普通债权人明确反对,且反对者均为债权金额大、受损最严重的主体;

2.强制批准裁定合规性存疑:2026 年 1 月 29 日,兰州新区法院作出(2025)甘 0191 破 1 号之二裁定书,未遵循最高法 “审慎适用强裁、不得滥用强制批准权” 的规定,径行批准重整计划,损害普通债权人合法权益,裁定结果显失公平;

3.债权人救济权利未保障:数十位债权人依法提交复议申请,兰州新区法院至今未予答复,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与透明度不足。

四、根源触目惊心:问题根源:股东出资不足、资产未足额用于偿债

股东出资严重不足,相差甚远:智鹏科技注册资本 3.7 亿元,实缴仅 1.65 亿元,沈某耀、季某、王某玲、顾某美等股东合计欠缴出资约 2.05 亿元,直接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是债务危机的核心根源;

资产隐匿不用于偿债:除了智鹏公司的固定资产1.33亿外,该公司还有兰州新区化工商贸拖欠172.39万元利润款、股东未缴出资2.05 亿元、审计确认的应收账款7182万元、其他应收款560万元未追回,以及法官刘某特别强调的农药登记证书,都有巨大经济价值,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却仅用 8300 余万偿债,大量资产未纳入清偿范围,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瑕疵股东联手,将偿债责任未能得到合理分担。

五、管理人履职存争议:利害关系未回避、履职不公

本案管理人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履职偏袒等问题,不符合破产管理相关规定:

1.曾是智鹏科技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曾于2024 年为智鹏科技提供法律服务,且同时为本次重整投资方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过合作,按《企业破产法》第 24 条规定,存在应当回避的利害关系情形,其担任管理人的公正性存疑。

2.与投资方存在深度合作:据了解该律所也是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甘肃兰药药业破产重整案的破产管理人,与本次重整投资方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深度合作关系,担任智鹏科技重整管理人的在公开招募“投资人”难免不会出现问题,公正尽失,未依法回避,难以保障履职公正性;

3.履职偏袒不公:对股东欠缴出资 2.05 亿元的追缴诉讼拖延推进,对化工商贸侵占利润无力追缴,全程协助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低价入主,未充分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数十位债权人强烈呼吁:

恳请纪检监察、司法监管部门介入彻查,依规核查程序违规、利益输送、司法程序失范等问题;

要求法院对债权人的复议申请依法依规、公开公正予以答复。

破产重整是挽救企业、公平清偿债务的法定制度,不应成为关联方低价受让资产、损害中小债权人权益的工具。相关操作已对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恳请全社会关注监督,保障中小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以上素材由兰州鑫四海商贸公司及众多债权人提供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当事人提供及陈述整理,相关事实以司法机关最终认定及官方披露为准。文中涉及的姓名、单位等信息来源于当事人提供材料,若有误差,敬请联系更正。本文仅客观呈现当事人诉求及案件争议,不代表对事件真实性及法律责任的最终判定。如涉及侵权或违规,请权利人联系处理,我们将依法配合。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6530944940404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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